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会严格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妇联联系妇女的组织优势,认真开展各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较好地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区妇联主席张娟山同志多次召开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研究计生工作的开展,做到机构健全、职责分明、分工明确。成立了以张娟山主席为组长,杨驰英副主席为副组长,区妇联全体干部职工为组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利用“三八”、“六一”等重大节庆活动的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促进男女平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积极引导群众解放思想、移风易俗,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婚育新风。
(一)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利用“三八”维权宣传周、“禁毒”、“防艾”、“防邪”宣传等活动,以家庭、社区家长学校、妇女之家为载体,以宣传栏、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各街镇村居,以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为广大妇女同胞进一步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倡导健康科学的生育观,树立文明婚育新风,使广大育龄妇女自觉实行完婚晚育,少生优育。
(二)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为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群众的综合能力和自身素质,增强女性“四自”精神,我会在今年先后举办了一系列家庭教育、提升妇女素质的讲座和活动。如区妇举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培训班、开展女童防狼讲座,帮助广大家庭和妇女儿童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女孩的合法权益,并把各类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学习人口理论知识和生育婚育知识列入教育范畴中,积极开展计生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增强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实事求是,把妇联工作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
(一)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妇联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今年,我会在评选“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天河区十大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时,坚持把计划生育作为考评的一个重要条件,凡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多措并举,切实为困难妇女儿童排忧解难。“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经过天河区妇联的引线搭桥,天河区民营女企业家商会、广州市民盟天河支部、华美教育慈善基金会、奥格公司等单位对天河区单亲困难母亲家庭孩子进行捐资助学,共资助家庭达百余户,资助资金五十几万元。通过多种渠道资助他们的小孩完成学业,帮助她们脱贫致富,排忧解难。
(三)抓好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区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来信来访工作中,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反对重男轻女,反对家庭暴力,关心和帮助生女孩的母亲和女童在家庭中不受歧视和虐待,对发生计划生育侵权行为的个案,协助人口计生部门调查、调解与处理。
今后,我会继续发挥妇联枢纽型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级妇联的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发动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同时,积极支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为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