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2007-09-26
 
林女士和丈夫5年前结婚,有一3岁女儿。两年前,林女士丈夫因公被派国外工作,林女士则承担照顾家庭和女儿重任。林女士丈夫回国后即起诉要求与其离婚,但林女士本人不想离婚。林女士应怎样应诉才能更好地维持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
■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法院要根据事实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如果林女士不想与其夫离婚,其应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并表明不愿离婚,希望和好,与丈夫继续生活的积极态度及愿望积极应诉,并尽量提供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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