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全市特色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活动的通知 2014-09-03
 

 

关于培育全市特色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妇联:

为推动我市家长学校的转型升级和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家长学校中开展培育特色家长学校、申报“家庭教育特色课题”活动,现将特色课题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

(一)课题内容

本次“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立足于坚持科学发展,研究和解决家长学校转型升级和迈向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具体课题内容如下:

1、本校创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特色课题,家长学校基础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实践,在同类家长学校中具备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1)家长学校功能提升。如:广州市家长学校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等。

(2)载体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创新。如:家校合作互动平台开发应用;创新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探索;帮扶困境学生、特殊学生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家庭教育互动网络格局等。

(3)品牌提升创新。如家庭教育校本教材开发;新媒体时期的家庭教育;引入社工参与学校、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等。

2、可以是理论研究性的项目,也可以是实操性的;可以是全校性的项目,也可以是针对个案开展的项目。

(二)选题要求

1、紧扣主题。课题要紧扣广州市家长学校从阵地普及的基础建设阶段向内涵服务和功能深化的提升发展阶段,要突出抓好的“五个新”(“五个新”: 打造家长学校交流服务新平台、建立广州市家长学校建设新标准、推广家长学校建设新做法、构建家长学校工作新格局、实现家长学校发展新突破)主题。

2、具有推动性。推动家长学校在已实现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3、具有示范性。示范引领同类家长学校在总结基础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进行创新实践。

4、具有推广性。课题内容要详实,具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对策,可在同类家长学校中进行推广。

5、成果转化普及。将研究成果编撰成书,供同类家长学校学习应用,为家长学校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

(三)“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

1、按照《广州市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表》内容(见附件),填写选项题目、内容、预期目标,并写明预算明细和金额,申报金额原则控制在1万元以内。

2、撰写选项实施方案。选项背景、实施措施及组织实施机构、预期目标和成果。

3、各区(市)妇联组织本辖区社区类、学校类家长学校特色课题的申报。每区(市)申报2个课题,重点组织发动2013年度广州市示范家长学校和2014年培育示范家长学校进行申报。

各学校《广州市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特色课题”申报表》、选项实施方案书面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并加区级意见、盖章(学校类由区教育局加意见、盖章,社区类由区妇联加意见、盖章),由各区(市)妇联收齐后,于10月25日前送广州市妇联儿童部,电子版发至87386616@163.com邮箱。

(四)申报项目的确立

各家长学校申报的课题,经专家评估、广州市家长学校研究确定。对经评估确定立项课题的家长学校拨发课题实施经费。

(五)项目实施

立项课题确立即启动实施,本期特色课题拟到明年9月结题。在课题实施期间,广州市家长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区(县级市)立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题有效实施。

(六)总结推广

2015年9月对结题课题进行验收,总结特色家庭教育课题,汇编并结集出版,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妇联要从推进广州市家长学校转型升级的高度,充分认识课题申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课题申报的牵头组织工作。

(二)各家长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选题。选出的特色课题要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对开展特色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长学校工作品牌,切实起积极推动作用。

(三)申报课题一经审批立项,各区(市)妇联要牵头组织跟踪督查课题实施情况,确保课题有效实施,按期完成。各家长学校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确保预期目标按时、按质实现。

 

 

 

 

广州市妇联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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