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区妇联、单位妇委会:
现将市妇联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辖区实际,做好2015年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请各基层妇联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并将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于2015年8月21日前报送至何莉政府邮箱。
特此通知。
天河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7月21日